园长话新法 | 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幼儿园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奏响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强音,谱写普惠、安全、均衡、优质发展之华章。
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四章从保障权益、规范行为、提升专业素质等方面做了规定,让每一位幼儿教师能在法律的支持之下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好的保障。
幼儿园所有教职工都是孩子童年的守护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新时代幼教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爱护儿童,具备优良品德和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让我们深刻体会到:爱孩子不仅是幼教工作者本真的善良之心,朴素的教育情怀,更是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和使命义务。
我们饱含爱的真情。拥抱、鼓励、陪伴,细微处诠释着师幼间真挚的情感联结,也让家长放心地把孩子交给我们。
我们坚守爱的责任。平凡、普通、细微,我们把爱的责任倾注在保教的每一个环节,促进孩子们身心和谐发展。
我们营造爱的环境。温馨、安全、舒适,我们注重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心理氛围,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支持他们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
我们践行爱的教育。尊重、爱护、平等,我们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用心对待每一位孩子,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工作的责任和发展方向,我们将以法为标尺和准绳,依法办园、依法从教。
涵养高尚师德师风,厚植育人情怀。我们一起传承和坚守爱的初心,学习各项法规政策,明确职业道德底线,始终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职业道德修养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各环节。
秉持先进教育理念,高标准培育教师队伍。以实施《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为抓手,全面落实科学保教,在建立新型师幼关系、提升教育过程质量、深化对幼儿的研究和支持上,下大功夫。
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激发教师活力。建立以反思和改进实践为导向的自我评价机制,为每位教师量身定制发展规划,营造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引领下一同携手。用爱守护、用爱守护、用爱守护、用爱守护、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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